“法律是什么?” 2016年12月26日下午,惠济区检察院“和风细雨惠检情,润物无声伴你行”法治宣讲团继续前行,带着精心编排的“法治教材”为郑州市师范学院的师生们带来了一场“声、色、味”俱佳的法治盛宴。 省市检察院、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相关领导及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郑州市师范学院的师生近800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法律是什么?学生们 踊跃发言 法律是什么? 活动开始,面对宣讲团的问题,有的同学说法律就是规范人们的行为准则,还有的说,法律就是告诉人们,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 很多同学虽然表述不同,但都说出了法律的含义和内容。宣讲团中的检察官随后公布答案,说,法律就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并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 接下来的沙画短片《糊涂的少年》、法治舞台剧《谁为你的拳头买单》、说唱组合《法律和戏曲的缘分》、检察官有话说《惠检和风,你我同行》等精彩节目依次呈现,让师生们在欢声笑语或凝神静思中受到了法律甘霖的滋润。 看戏说法:把两孩子关起不给饭吃,分别构成什么罪? 尤其在说唱组合节目《法律和戏曲的缘分》中,著名曲剧表演艺术家、曲剧《卷席筒》中苍娃的扮演者海连池大师之子海波现场表演了《卷席筒》中的“起解”选段,随后, 围绕该剧中主要人物行为的法律问题,惠济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建国提出了问题,也引起了学生们争相发言。 “在曲剧《卷席筒》中,赵氏毒死丈夫,把两个孩子关起来不给饭吃,分别构成什么罪?” “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和虐待罪。” “县官收受赵氏贿赂,将无辜的张氏屈打成招并判处死刑,他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 “构成三个罪——受贿罪、刑讯逼供罪和徇私枉法罪。” 幽默风趣的提问,响亮准确的回答,这个欢乐场景发生在河南省郑州市师范学院。 “知法让我们明得失,守法让人生更美好,我愿与同学们一起做知法、守法、懂法的学生。”互动环节,一位同学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表示。 人大代表评价,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形式新颖,生动活泼 为了扩大法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惠济区检察院推出了青少年普法教育微信公众号“惠检和风”,自9月13日创刊以来,已经发布了十三期信息,受到新疆、福建、浙江、四川等地8万余人广泛关注。“今后,我们还将定期推送法律知识、警示案例以及生动的普法教育短片和视频等内容,希望以此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改善家庭教育方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和谐法治环境。”惠济区检察院检察长谢凯歌说。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新萍对本次活动给予高度评价,称赞他们“活动组织得好,节目编排得好”,并希望他们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时代法治要求,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上再立新功。 “这次宣讲紧跟时代步伐,独具匠心地将法律与传统戏剧相结合,让人感到耳目一新,是一场用爱心和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心打造的符合新时代新要求法治宣讲课。”参加过多次该院法治宣讲的全国人大代表宋丰年称赞说。 “这次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形式新颖、生动活泼,符合在校学生的特点,接地气、聚人气,让人耳目一新。希望这样的法治宣讲活动更多地走进校园,走近青少年。”应邀参加活动的另一位人大代表评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