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在惠济区大河广场开展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宪法宣传日”活动。
活动现场,惠济区检察院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增强法律意识。同时,面对面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并结合实际以案说法,以法论事,使法治宣传教育深入人心。
下一步,惠济区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拓宽司法服务渠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