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月8日,市委提级巡察第四组对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1日,市委提级巡察第四组向惠济区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经3个月集中整改和《郑州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对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切实将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统筹实施。巡察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院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迅速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院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提级巡察第四组工作要求,持续抓好市委提级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共召开院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2次,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调度推进5次,真正做到层层压实责任,有序推进整改。
(二)细化整改清单,统筹推进落实。院党组认真研究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制定了《关于市委提级巡察第四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整改的指导思想、整改步骤、整改内容和具体要求,同时建立整改清单和销号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及整改措施,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齐抓共管的责任机制和工作格局。3月29日,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市检察院、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列席指导,党组成员在会上主动认领问题并深刻剖析根源,提出努力方向和整改举措,确保将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三)聚焦标本兼治,建全长效机制。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坚持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坚持整体联动、合力攻坚,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在整改过程中,始终坚持边整改、边总结,逐项落实、举一反三,尤其是针对发现的体制机制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充分利用此次市委提级巡察所形成的震慑效应,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切实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再次发生。通过加强建章立制,充分发挥制度机制治本作用,切实巩固整改工作成效,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突出领导示范,强化责任担当。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璐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发挥“一把手”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及时组织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线索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带头整改、率先垂范,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各项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以良好作风和有效措施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全面加强政治建设,着力筑牢政治忠诚方面
1.理论学习“走形不走心”,在深学笃行上存在不足。巡察期间,巡察组随机抽取20名干警对政治理论学习的效果进行了测试,无一人回答正确“两个确立”、“两个维护”,17人未正确回答中国共产党的行动指南。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院党组安排党总支科学制定学习计划,充分利用“三会一课”,提升干警政治理论水平,党总支每月对“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务督察小组开展专项督查2次。二是强化学习成果检验。组织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1次,促进干警自觉主动学习。三是强化落实支部责任。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由各支部书记组织开展谈心谈话,充分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发现问题苗头及时予以纠正。
2.惠济区检察院党组未将社会治理落实整改情况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检察工作与社会治理形成工作合力上有待改进,成果转化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能动履职,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与区委政法委会签《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的意见》,切实增强检察建议刚性。二是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整合监督力量,与区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惠济区常态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积极推进党建引领网格化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3.2023年度未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纳入到年度任务清单,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事项,未将“主题教育”、常态化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和重大决策部署统筹结合,未建立落实督促检查机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做好五个专项活动安排部署。二是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将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成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事项并纳入部门负责人2024年度岗位目标承诺书。三是坚持周例会制度,针对院党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明确专人负责,督察督办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4.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2022年至2023年党组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未结合检察工作建立台账,未深入研判分析,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走过场,舆情风险增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清单》,各部门每月结合负面清单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每季度总结上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二是根据2022年至2023年党组对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排查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研判,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及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降低涉检风险隐患。三是在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针对涉及政治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及重大敏感职务犯罪案件等十个方面,以部门为单位逐人逐项梳理排查,有效防范化解涉检舆情风险隐患。
(二)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续强化严的基调方面
5.“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严抓严管上认识过于简单,激发自查自纠动力不足。在运用党内谈心谈话时,以安排交流工作代替谈心谈话,方法形式简单,谈话无实质内容,缺乏针对性、时效性和严肃性,未能入脑入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院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2024年第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干警违纪违法情况汇报,并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召开巡察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对照检查,剖析不足,制定整改措施。三是院党组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夯实主体责任,确保落实巡察整改到位。四是检务督察小组联合派驻纪检组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谈心谈话,防范岗位廉政风险。
6.未充分聚焦检察院权力集中部门。在对财务审核、公车管理、司法风险关键岗位的提醒谈话未100%全覆盖,尤其对检察院财务管理工作缺少监督,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组开展对区检察院高风险岗位的监督检查,对监督中发现的2个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约谈主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二是已对财务负责人及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提醒4人次,督促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三是督促区检察院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事前、事后报备制度,对大额度资金使用重点监督,不定期监督检查“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
7.检务督察部门职能发挥不够有力。在执行监督中碍于情面,存在监督不力现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中对干警三次被通报批评取消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聘任制书记员予以辞退的规定,截止目前仍没有落实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检务督察工作制度》,2024年1-5月针对党务、事务、业务开展常态化检务督察,对20名干警进行实名通报。二是严格执行追责惩戒制度,落实通报结果运用,对被检务督察通报4次的干警取消2023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三)全面加强作风建设,深化顽瘴痼疾整治方面
8.司法作风不严不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文风不实,材料照抄照搬。在党组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发现多名干警的“四对标四查找”和“四问”学习研讨会发言提纲材料抄袭、照搬。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公仆意识,严格落实院党组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各项决策部署,每周进行工作通报,完善工作例会制度,深入落实闭环管理。二是提升干警对严肃文风重要性的认识,在工作群针对文风问题发布工作提醒。三是组织专人对报送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出现网络下载、照抄照搬现象。
9.机关制度重形式轻内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财务管理等制度落实不到位。考勤制度存在漏洞,部门负责人对一天以内的病事假进行审批,主管领导不清楚人员动向,真实性难以监督。11月22日抽查纪律作风发现有3名同志迟到,2名同志不在岗且没有外出手续。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结合重要案件办理、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编发检察情况专报6期,向区委四个班子主要领导、区委政法委报告,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2次。二是组织学习《财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试行)》,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干警日常考勤管理,严格请销假审批手续,建立各部门干警工作日外出登记台账。四是联合派驻纪检组对人员外出情况进行检务督察5次,实名通报干警9人。
10.顽瘴痼疾排查不深不实,整治工作浮在表面。党组重视程度不够。2023年未专题研究顽瘴痼疾整治情况,未制定“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未按照要求每半年自查一次,部分人员未填写整改清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2024年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二是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法院等单位集中查询全体人员(含聘任制书记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充当司法掮客行为。三是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六大顽瘴痼疾自查工作,要求全体干警如实填报,严禁出现漏报瞒报情况。四是分析汇总干警自查、内部反映、群众举报的问题,定期向区委政法委、市院报告排查情况。
11.外部监督形同虚设。座谈走访中发现,惠济区检察院2021年4月聘任了15名特约监督员,但2023年检察院未组织开展监督工作,特约监督员未发挥作用。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15名特约监督员系惠济区检察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专门聘请。目前另行聘请了2名特约检察员。二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举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 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等9人参与全过程监督。三是举行公开听证4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全程参与,促进检务公开,保障司法公正。
(四)全面加强组织建设,大力推进素质强警方面
12.党组存在管理弱化现象。党费收缴失之于宽。巡察发现检察院的6个党支部存在以季度、半年缴纳党费现象,第六党支部未按标准缴纳党费,截至巡察结束该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支部积极学习党费收缴相关规定。二是按照郑州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工作的通知》对全体在职党员及退休干部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进行重新核算,并报区直机关工委审核,各支部建立党费收缴台账,每月按照标准收缴党费。
13.对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软。检察院党组对22名退休党员干部疏于管理、不敢管理,对借调党员未按要求严格履行相关组织程序。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退休党员开展自学,定期与退休党员进行座谈,了解退休党员的身体状况、生活情况,鼓励积极参加全院组织的主题党日活动。二是根据干警辞职申请,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减编手续,并通知其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14.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人才梯队出现断层。班子成员平均年龄53岁,中层干部平均年龄48岁,后备人才队伍青黄不接,年轻干部培养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23日郑州市委组织部任命副检察长2名,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1名,2024年4月经郑州市委组织部任命政治部主任1名。二是加强干警全员培训,全体干警参加省院开展的“豫检大讲堂”国家金融安全专题讲座、中检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组织干警参加全省各类培训班19期19人。三是通过举办“惠检讲堂”“实训小课堂”等活动,加强年轻干部培养。
15.人员调配不均衡。近两年招录的14名行政事业编制人员中有11人分配在业务岗位工作,存在“重业务、轻综合”的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3年新招录的8名事业编干警,经院党组研究,3名干警分配至办公室、政治部等综合部门工作。
16.干部队伍人员不流动。座谈中发现惠济区检察院大部分干警普遍反映干部长期不轮岗流动,干多干少一个样,职级晋升遭遇瓶颈,影响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和思想稳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做好干部队伍人员交流。市委组织部任命的4名同志全部配备到位。二是经院党组研究制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上报市检察院备案,3名干警轮岗交流。三是制定《事业编制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实施方案》,畅通事业编制干警职级晋升渠道,解决事业编制干警职员晋升11人。四是增强争先创优意识,提请市院为3个集体、4名同志记功嘉奖,调动全院干警工作积极性,激发检察队伍活力。
(五)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
17.学习领会二十大精神不深不透。通过查阅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学习会议记录,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仅限于读文件材料等简单传达,缺乏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思考。对各支部组织学习督促不够,检查较少,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不够深入和彻底。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发挥头雁领航作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班子成员轮流进行研讨交流发言。二是针对2024年1-5月份“三会一课”会议开展专项督察,通过开展应知应会知识随机提问等形式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18.深化落实平安郑州建设有差距。深入推进“三零”平安创建、创造性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工作还不够有力。探索推进在辖区王砦村“零酒驾”“零高空抛物”示范村创建过程中,后续跟进缺乏有力措施,创建效果未达到预期;在解决信访问题、探索推进“检调对接”制度适用过程中,与基层民调组织衔接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支部联建,依托平安建设融合党建引领网格化基层治理机制,探索推进“检调对接”制度,在花园口镇设置工作室,建立城市运营管理中心、网格化管理员、人民调解员“三联”模式,借助社会力量“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聘请18名涉法涉诉信访矛盾调解员,通过组织召开调解会等方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检察机关与基层民调组织的紧密合作,全面推进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深入开展酒驾新规宣传教育,与公安交管部门联合推进“零酒驾”社区创建。三是浓厚创建氛围,在社区业主微信群发布高空抛物、坠物的行为危害,督促物业管理部门开展日常排查防范高空抛物坠物风险隐患。四是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总结经验撰写的《构建“检社联动”机制助推“零酒驾”“零高空抛物”社区创建》在“郑州政法”微信公众号、“大象新闻”客户端发布,《创建“零酒驾”“零高空抛物”社区》在《河南法制报》刊发。
(六)全面压实整改责任链条,推进巡察、审计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9.党组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重视不够,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不到位。整改责任压得不实,“重加油轻挂挡”。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责任压力传导不到各部门,对相关部门发生的问题失管失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市委提级巡察第四组反馈意见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5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三是院党组听取第一季度意识形态工作汇报,针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惠济区检察院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市委提级巡察第四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切实巩固和深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一切工作“从政治上看”,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和学习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在推动巡察整改上持续用力,确保整改全面深入、彻底到位。
(二)进一步强化机制建设,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把立行立改和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巩固好巡察整改成果与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紧盯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松劲,尤其是聚焦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补齐制度缺失,堵塞制度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推动全体检察干警时刻绷紧纪律之绳、规定之弦,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进一步强化整改提升,切实加强成果转化。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新时代检察履职基本价值追求,努力锻造一支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以检察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产业兴盛、魅力宜居、活力善治的新惠济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71-67151923;
邮政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450044;
电子邮箱:2471987763@qq. Com。
中共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4年7月8日